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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召开学习《防范和惩治统 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专题会议

2019-01-25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召开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专题会议

      2019年1月24日上午,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召开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会议,学院院长彭方弟、党委书记王文潇、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蒲先祥、院长助理、招生处处长卢喜宏、计财处处杜林科、人事处副处长王琳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彭方弟院长主持。

      会上,王文潇书记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204 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件精神,他对出台的背景及意义进行了介绍,并要求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学院统计工作新局面。

      彭方弟院长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他强调要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精神,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力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学院统计工作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统计工作要依法开展,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庚即建设学院数据平台,做到动态调整,数出一家,各项数据要客观真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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