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
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就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七)脱贫人口中的毕业生(此类对象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在求学过程中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以重复补贴。
三、补贴申报时间
1.学生申请阶段:8月1日至9月1日。
2.二级学院初审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
3.学校复审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
4.学校公示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
5.合江县人社局复审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
四、补贴申报材料
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脱贫人口中的毕业生申报材料补贴申报材料及放置顺序如下。
1.泸州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申请类型印证材料(附件2)
5.本人电子社保卡截图(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申请)
注:放置顺序为:12345。申请类型印证材料分三种情况,一是申报毕业生类别信息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的,由二级学院通过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量导出毕业生名单列表信息,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签章后统一作为申报补贴印证材料,同时提供学生资助系统中的困难类型学生印证材料截图;二是申报毕业生类别信息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未查询到的,市内户籍学生提供《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泸州市内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承诺书》(附件4);三是申报毕业生类别信息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未查询到的,市外户籍学生需由申报学生本人按类别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指导学生在假期准备好相关材料,9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2.社保卡问题:学生名下只能有1张社保卡,有2张的需要注销1张;社保卡的两个功能必须激活:社保功能、银行功能,否则会导致打款失败。
3.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报工作。
4.需要写情况说明的,须盖镇或以上政府部门的鲜章。
5.征信有问题的学生,须在打款前将征信处理好,否则无法打款。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审核申报材料。所有学生申报材料及2023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汇总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收齐后,按明细表排序,于9月5日之前上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20日
附件:1.泸州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类型印证材料
3.2023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汇总表
4.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泸州市内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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